葉劉淑儀 GBM,GBS,JP

REGINA IP

LAU SUK-YEE

新民黨主席

政綱 PLATFORM
篤行一國兩制 開創嶄新未來

堅信篤行
「一國兩制」

「一國兩制」是國家領導人為了促進國家統一,以及解決一些歷史遺留下來的問題而提出的宏大構想,也是非常創新的策略。要在一個龐大的社會主義國家內包容另一套截然不同的制度,想也知道並不容易。不過,香港自1997年回歸以來,「一國兩制」的實施其實大致成功、暢順,在中央政府支持下,香港先後克服了亞洲金融風暴、「沙士」帶來的經濟衰退,以及全球金融海嘯,香港在多個國際指標排名持續名列前茅,大致上來說,香港直至2019年仍能維持繁榮穩定。

可惜的是,很多港人並不明白,「一國兩制」要成功落實,必須建基在國家的主權安全及發展利益之上,香港與國家枯榮與共,血肉相連。這是「一國兩制」的初心和真義,可是這些年來並未能獲得社會的廣泛了解,以致近年發生一波又一波政治震盪。

2013年香港討論政改時,別有用心人士提出「愛與和平佔領中環」,企圖逼使中央政府接受一套偏離《基本法》的政治制度。2014年6月,中央政府發表《「一國兩制」白皮書》,旨在提醒港人,中央對香港有全面管治權。可惜言者諄諄,聽者藐藐,反對派更沒就此罷休,終於在2014年9月發動長達七十九日的違法佔中,港人的正常生活大受影響。2016年年初,更在農曆新年年初一發生了相當暴力的旺角動亂,示威者掟磚頭襲擊警察。

我認為這些事件反映社會存在不穩定因素,很多深層次矛盾,包括土地房屋短缺、青年人出路狹窄、貧富懸殊加劇等等問題,均未獲正視及處理,社會上人心躁動,累積怨懟。後來在2016年10月發生了「立法會宣誓風波」,更加突顯問題的嚴重性,青年人之間有分離意識,香港潛藏了分離力量,影響「一國兩制」的實踐。

2017年7月,本屆行政長官上任之初,香港經歷了短暫的平靜,但隨著蜜月期過去,2019年,行政長官推動修訂《逃犯條例》,惹起極大爭議,平靜的表象遭打破,反對派及外部勢力有機可乘,結果發生了香港回歸以來最嚴重的政治動盪,暴力程度史無前例,交通要道遭堵塞,立法會遭佔領破壞,警署及警察總部遭包圍、攻擊,暴徒甚至衝擊中央駐港聯絡辦公室、塗污國徽,亦有人踐踏國旗及將國旗扔進水池,公然挑戰國家主權。大量年輕人湧上街頭以暴力抗爭,叫人心痛。

此外,反對派企圖在立法會選舉取得「35+」議席來癱瘓立法會及特區政府,伺機奪權。那時候,香港立於臨界點,前路岌岌可危,若任由情況惡化,「一國兩制」便會走歪。猶幸中央政府大力支持香港,果斷作出連串行動,堅定捍衛「一國兩制」。

志堅如磐石,不為一時曲折而動搖

2020年6月30日,人大常委會通過《港區國安法》,並於同日在港實施,香港社會恢復和平及秩序,擾攘大半年的黑暴得以平息,反對派不是潛逃便是被捕,偃旗息鼓。今年3月11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完善香港選舉制度的決定》,為香港的政治制度做大手術,讓香港由亂入治。

香港在完善選舉制度後,要舉行三場重要選舉。選舉委員會界別分組選舉已於9月19日順利舉行,之後便是12月的立法會換屆選舉及明年3月的行政長官選舉。這三場選舉是香港續寫「一國兩制」的嶄新篇章,具有重大意義。

國家主席習近平多番強調,只要對「一國兩制」堅信而篤行,「一國兩制」的生命力和優越性便會充分顯現出來。這是「一國兩制」的制度自信。

我深信在國家的主權安全獲得充分保障,選舉制度得以完善,三場選舉順利進行,香港將能實踐愛國者治港,由具才能的愛國者擔任特區政府的管治要職,在行政、立法機關內發揮效能,帶領香港破解各種深層次問題,確保「一國兩制」行得穩、走得遠。

同時,我希望港人明白,在國家持續發展、邁向國際大國的道路上,香港亦擔當重要角色。「上下同欲者勝」,若港人能理解「一國兩制」的真義,不為一時曲折而動搖,彼此志堅如磐石,共同維護國家的主權安全及發展利益,一起講好中國故事,香港便能向陽而行,邁向光明新格局。

香港回歸25載 
落實23條立法

《基本法》第二十三條清楚列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禁止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政治活動,禁止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

條文的重點字是「應」(shall)自行立法,可是香港回歸二十四年,仍未能完成這憲制責任。

回首2002年,我擔任保安局局長,努力推動第二十三條立法。從2002年9月開始為期三個月的公眾諮詢,搜集了社會各階層超過十萬份意見書,編製了《意見書匯編》,並向立法會及公眾匯報。2003年2月26日,《國家安全(立法條文)條例草案》提交立法會首讀及二讀,修訂《刑事罪行條例》、《官方機密條例》及《社團條例》。

那段期間,我親自出席社會各界,包括大學舉辦的諮詢論壇,親自向公眾講解條例。我共出席了五十七場共兩節的《國家安全(立法條文)條例草案》委員會會議,合共一百一十四小時。

到2003年6月底,條例草案的審議經已完成。可惜在7月1日,社會出現大規模遊行示威,有政黨拒絕支持。時任行政長官董建華被逼擱置立法,香港履行憲制責任,為國家填補國家安全法例漏洞的機會,就此錯過。

這是本人很大的遺憾,我為此問責,離開特區政府,離開香港,負笈美國進修。

現在是立法適當時機

轉眼間,十多年過去,第二十三條仍未立法,香港卻在2019年發生了前所未有的黑暴,反對派及外部勢力滲透,暴徒仇中仇警,甚至企圖分裂國家,謀求港獨;突顯了香港在國家安全法例上的缺失。

猶幸中央政府果斷採取行動,針對2019年各種分裂國家、顛覆政府的活動,人大常委會於2020年6月30日通過《港區國安法》,並於同日在港實施。

《港區國安法》羅列的罪行包括,分裂國家罪(第二十及二十一條)、顛覆國家政權罪(第二十二及二十三條)、恐怖活動罪(第二十四至二十八條)及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第二十九及三十條)。這條法律補充了現有法例的不足,以對應日益複雜的社會環境。《港區國安法》阻嚇力立竿見影,反對派紛紛金盆洗手、潛逃海外,亦有人被捕,相關組織陸續解散,社會恢復平靜及穩定。

但是,這不等於香港不用履行憲制責任,不用為第二十三條立法。相反,我認為現在是立法的適當時機。

目前,《刑事罪行條例》、《官方機密條例》及《社團條例》等對於叛國、竊取國家機密、間諜行為、外國政治組織滲透干預香港事務等各方面,抑是條文已相當落後,抑是未有條文處理,所以特區政府應該把握時機,盡快進行深入研究,早日為第二十三條立法,修訂相關法例,進一步遏止影響香港整體穩定、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

因此,我期望特區政府能在香港回歸二十五年這個里程碑(2022年),完成第二十三條立法,讓香港特別行政區履行其憲制責任。

革新管治 
迎接新時代

香港自古以來都是中國的一部分,而為了解決歷史遺留下來的問題,中央政府提出了「一國兩制」這偉大構想。《基本法》第五條清楚列明,「香港特別行政區不實行社會主義制度和政策,保持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變。」

部分港人對「五十年不變」有誤解,以為是把香港在政治經濟社會各方面的制度都「凍結」在1997年而一成不變。然而,當《基本法》保障港人「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變」的同時,世界卻在快速變化、進步,數碼革命、資訊科技創新、互聯網飛速發展,改變了人類的工作和生活模式。而國家經濟的崛起,對香港的競爭力造成衝擊,讓港人感到迷惑。

過去,香港對於「變」與「不變」的真諦,未有準確掌握。我希望港人明白,香港的憲制地位已經改變,香港是中國的特別行政區,我們要在保有獨特的生活方式之餘,認清世界局勢,與時並進,「變」得更加融入國家的發展大局,與國家一起面對世界的挑戰與發展。

在這大前提下,我們應思考從多方面革新香港的管治,包括改組政府架構、改革公務員系統、開放問責制,與及改革公營機構等等。

改組政府架構 提升施政效能

國家主席習近平說「一國兩制」是有生命力的,政府架構在不同時期也會因應不同需要,不斷演變、更新,以提高政府的整體施政效能。例如在八十年代初,擔任布政司的夏鼎基便把工商署一拆三,分別成立海關、工業署及貿易署。又例如在2015年才成功設立的創新及科技局,前身便經歷了資訊科技及廣播局、工商及科技局及商務及經濟發展局等演變。

我早在2011年成立新民黨的時候,便提出了改組政府架構的建議,包括提出分拆運輸及房屋局、設立創新及科技局,及增設副司長等。

「運輸」及「房屋」兩個範疇都又大又複雜,處理的事務繁多,合於一局,職能過大,官員亦難以負荷。的而且確,近年香港在「運輸」及「房屋」兩方面的表現都不理想,反映分拆運房局有必要性。很欣慰來到今日,社會及各政黨對於分拆運房局已有共識。

分拆後,運輸局可專注做好交通運輸基建建設及管理工作,提升整體交通運輸服務的水平。此外,目前「土地」與「發展」已是一家,共屬發展局,而開發土地不單單只為興建房屋,還要提供其他設施,土地與發展關係密不可分,因此,我相信將來「土地」與「發展」仍然會共屬一局。那邊廂,則不排除「房屋」會獨立成為一個政策局,專注增加房屋供應。無論如何,我認為下屆政府應盡快討論及落實最具效能的重組方案。

我亦多番公開發言及撰文,支持成立文化、體育及旅遊局,讓這三個範疇互相拉動,優勢互補。例如體育盛事化與文藝活動、創意產業有機結合,同時帶來遊旅收益,亦向世界展示香港在這幾方面的軟實力。

不過,不論怎樣分拆、改組,其實成功關鍵在於人才。能找到具豐富經驗,在業界有江湖地位,同時要有一定的政務資歷,具高度政治手腕的人才,並不容易,更不能隨隨便便抓個人。我認為下屆政府必須加把勁,延攬精英專才。

改革公務員系統 留住人才

香港的公務員團隊一向以行政效率高見稱,當中政務官更是特區政府的管治核心團隊,政府不少複雜的政策制訂及法規草擬工作,例如較早前通過的選舉條例,或有關金融服務的條例草案,都是由「熟手」的政務官操刀。

以往,港英年代實行行政主導,香港很多重大決策(例如推動政制改革及宣布香港為越南船民第一收容港)都是由英方決定,公務員執行。英方一直訓練公務員為執行者(doers),而非領導者(leaders),重視的是效率,而非創新。公務員漸漸養成只做份內事,少做少錯,不做不錯的心態,對國家的歸屬感更是淡薄。

時移世易,回歸後公務員團隊受到連番衝擊。議會內民粹之風日盛,議員動輒公開斥責公職人員,甚至要求下台;議會外市民亦批評政務官離地、僵化、避事、欠承擔;再加上問責制減低了資深政務官的重要性,這些都打擊了公務員的士氣。有報導指過去五個年度,特區政府流失了多名政務官,當中不乏具十多年經驗的資深政務官,他們離開「熱廚房」,或提早退休,或跳槽到公營機構擔任高職,影響了公務員團隊的傳承。

在面對全新的政治格局,我認為應從三方面改革公務員系統,提升士氣,留住人才:

一、加強公務員對國家的歸屬感
以往公務員欠缺與內地部門及官員接觸的經驗,不了解國情,不了解內地制度,對國家歸屬感淡薄,未能準確落實「一國兩制」,決策往往落後於形勢。因此,未來必須加強公務員對國家的認識及歸屬感,公務員宣誓是第一步,公務員學院有很多工作要做,任重道遠。
二、用人惟才靈活升遷
公務員向來稱為「鐵飯碗」,長期聘用後難以「炒魷」,即使涉及行為不當或刑事犯罪,也需經過冗長的紀律程序才能將之解僱,升遷要考慮論資排輩。好處是安定,讓公務員無後顧之憂地工作,壞處自然是留住了表現平平的人士。
我認為要簡化公務員的升遷及處分解僱程序,加強公務員的問責性及上進心,讓有才能有潛質的公務員及早獲得擢升。
三、延長公務員退休年齡
公務員年屆指定的退休年齡便須退休。舊制是指2000年6月以前聘用的公務員,文職人員的指定退休年齡是六十歲,紀律部隊則是五十五歲;後來特區政府引進改革,2000年6月至2015年6月前受聘的非長俸制文職公務員,可選擇延遲退休至六十五歲,紀律部隊可選擇延退至六十歲;而2015年6月後受聘的文職公務員和紀律部隊的指定退休年齡則分別是六十五歲和六十歲。
然而,隨著醫學的進步,大家都活得健康,壽命延長,大部分六十歲年齡段的公務員仍富有活力,而且他們累積了豐富的經驗、熟悉政府運作、辦事能力高,能帶領團隊好好發揮,就此退休非常浪費。
我認為特區政府應統一延長公務員服務年齡至六十五歲,以留住更多人才,讓資深公務員把寶貴的經驗傳承下去。

開放問責制 吸引優才

時任行政長官董建華於2002年實施主要官員問責制度(Principal Officials Accountability System),以外來專才補充政務官人才的不足。2008年,曾蔭權正式推行擴大問責制,設立副局長及局長政治助理。時至今日,問責制已推行了十七年,是時候全面檢視效能。

我認為問責制的關鍵在於是否找到精英專才擔任相關政策局的局長、副局長及政治助理,以和政務官互補。此外,大家應分清,副局長是政策局的第二把手,他理應能全盤掌握、了解及調度政策局內的工作,而政治助理則顧名思義是助理,主要工作是協助局長做好政治聯繫。政助的資歷及職級跟首長級官員相去甚遠,工作範圍也大相逕庭,因此,副局長不應是政助的升職位。

那麼,應怎樣優化主要官員問責制,才能讓各類人才累積更多經驗、有更大的發揮?我認為可以仿傚回歸前設立「開放首長級職位」(open directorate)的做法,例如在政策局內開設首長級D2、D3或D4的職位,讓有潛質有熱忱的政府以外人才,在局內磨練,若真的合適又累積了經驗,日後才考慮擢升為副局長甚至局長,這樣才是真正擴大特區政府的人才庫。

此外,為應對特區政府日益龐大的政策局架構,與及應對未來「北部都會區」及「明日大嶼願景」的發展,我支持開設一個副司長職位,協助政務司長分掌及協調政策局的工作。不過,關鍵是能否找到適當的人才。

加強監管公營機構

除了三司十三局,特區政府還成立了很多非政府公營機構(Non-government Public Bodies),當中有些是根據特定法例成立的法定權力機構(statutory authority)。這些非政府公營機構都是因應特定的社會需要而成立,有特定功能,或提供特定範疇的服務,以補充政策局的不足,例如房委會、醫管局、貿發局、機管局、生產力促進局、港鐵公司等等。

公營機構的董事局成員由行政長官委任,當中必然包括特區政府主要官員。相關條例也有列明行政長官可以向該公營機構董事局發出指示,而該董事局必須遵守。這些安排的原意是讓特區政府掌握主導及控制權,帶領這些公營機構發揮效能。可是,近年這些公營機構的發展衍生了不少問題,引起社會關注:

一、機構過於龐大,業務發展因「逐利」,脫離初心,例如港鐵公司本應集中興建及提供鐵路服務,如今卻更積極地往地產界發展。
二、獲委任擔任公營機構董事會董事的,都是社會賢達、業界翹楚,他們義務為社會服務,貢獻有目共睹。可是很多「公職王」一身兼很多職,實在難以兼顧。
三、雖然公營機構的董事會有特區政府的主要官員坐鎮,可是礙於時間、缺乏商業知識和經驗,官員往往未能發揮應有的主導作用,難以駕馭公營機構的運作。

舉例說,於2008年根據《西九文化區管理局條例》成立的西九文化區管理局,便是經典的失敗例子。2008年至今已十三年,西九文化區管理局的管理層頻頻地震,三任行政總裁均是上任短時間便離職,首席財務總監、表演藝術總監及首席工程總監亦在短時間內相繼離任。而西九文化區多年來項目超支、工程延誤、承建商財困、戲曲中心設計離地等新聞更是不絕於耳。

總結而言,我將推動特區政府研究,如何加強主要官員在公營機構的角色,加強監察及控制公營機構的表現,確保在指定範疇內提供服務、專注發展,避免它們發展成過於龐大、難以駕馭或偏離初心的機構。

重設中央政策組 加強政府政策研究能力

不論中央或外國政府均非常重視政策研究,安排政府以外人士以獨立客觀的角度(outside view)檢視現行政策,透過與學者及專家的交流,為政府注入新的思維,新的動力。

回顧港英年代,當時政府缺乏政策研究的能力,各政策科主要處理份內事及日常工作。直至1989年,時任港督衞奕信設立中央政策組,由資深傳媒人顧汝德擔任首席顧問。回歸後,首任行政長官董建華亦非常重視政策研究的工作,於是續設中策組。這些年來,中策組的角色隨著行政長官的要求而演變,但萬變不離其宗,主要是分析重大政策議題、做民意調查,為政府最高層提供獨立和不同的意見、分析及評估社情民意。

歷任中策組首席顧問及三位顧問均是非公務員職位,大多由德高望重的學者或具深厚政策研究背景人士擔任,例如顧汝德(Leo Goodstadt)、鄭維健博士、劉兆佳教授及邵善波等。此外,會因應需要設多名兼職顧問及各類小組。原意是讓政府透過這些政府以外人士,擴大網絡,接觸中外學者,甚至包括溫和泛民等人士,聽取各種不同的意見,意義及實際效用重大。政府也可透過他們邀請中外學者來港演講,交流分享各種世界新大勢、新思維,例如有美國史丹福大學的學者建議做慎思民調(deliberative polling)來真正量度民意。

可惜,來到本屆政府,行政長官廢除了中策組,轉而成立了政策創新與統籌辦事處。創新辦總監(原首席顧問)可由公務員或非公務員擔任,三位副總監(原顧問)及四名助理總監則必須由政務官出任,領導層公務員化直接削弱了學者及不同意見人士的參政機會。不設兼職顧問、不設小組則收窄了特區政府收集多元意見的溝通渠道,十分可惜。

在市民眼裡,創新辦表現可謂乏善可陳。據知在2019年黑暴期間,創新辦是首個在辦公室裡設立連儂牆的部門,據聞甚至有成員要求行政長官下台!創新辦成員薪高但沒作為,近年離職者甚多。

我認為下屆特區政府應效法內地部門,重設中策組,即在政府內重置「大腦」,加強政策研究的工作,加強與本地、國內外智庫、學者、專家的往來交流,擴闊特區政府的視野及策略性思維,協助特區政府施政。

縮窄貧富差距 
達致共同富裕

貧窮是香港社會長期關注的問題,董建華及梁振英兩位前行政長官便分別在2005年及2012年成立扶貧委員會,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亦於2009年就貧窮的定義做了研究(立法會CB(2)179/09-10(07)號文件)。文件指出,「貧窮的概念有不同的詮釋,林林總總的貧窮定義源自兩個主要學說,即絕對貧窮(absolute poverty) 及相對貧窮(relative poverty)」。

絕對貧窮與相對貧窮

絕對貧窮主要是以一個人生存所需界定貧窮,即是先界定一個人生存的物質需要,政府制訂劃一標準,低於該標準即屬貧窮。中國和美國均是採用絕對貧窮的概念,劃定了貧窮線(poverty line),便能針對貧窮人口,精準扶貧。

相對貧窮則是以住戶收入中位數來理解貧窮情況,主要用作解讀收入差距,不能反映基層生活條件。時任政務司長林鄭月娥在出任扶貧委員會主席時,倡導採用相對貧窮概念,訂定貧窮線(《施政報告》第122段)。扶貧委員會於2013年公布首條官方貧窮線,以每月住戶收入中位數的百分之五十定為貧窮線,若家庭收入低於貧窮線,便屬貧窮人口。

經濟下滑 貧窮人數更多

不過,相對貧窮線會因為市民整體收入增減而不斷浮動,若經濟持續增長,便會拉高住戶收入中位數,那麼位於相對貧窮線以下的人口,便有機會不減反增。香港近年便出現了這個情況,政府最新公布的《2020年香港貧窮情況報告》顯示,在經濟下滑的情況下,「貧窮線」下調,但2020年貧窮人口達165.3 萬,按年大增16.2萬,貧窮率 23.6%,為有史以來最高。政策介入後,貧窮率減至7.9%,貧窮人口減至55.4萬。但多名學者均指出,政府透過經常性或非經常性福利措施介入後計算貧窮情況不夠精準,扶貧成效不彰。

*政策介入前 貧窮人口 貧窮率
2020年 165.3萬人 23.6%
2019年 149.1萬人 21.4%
2018年 140.6萬人 20.4%
2017年 137.7萬人 20.1%
2016年 135.2萬人 19.9%
2015年 134.5萬人 19.7%
2014年 132.5萬人 19.6%
2013年 133.6萬人 19.9%
2012年 131.2萬人 19.6%
2011年 129.5萬人 19.6%
2010年 132.2萬人 20.1%
2009年 134.8萬人 20.6%
資料來源:《2020年香港貧窮情況報告》

香港「越扶越貧」

今年9月8日,我在立法會向行政長官提問:「請問行政長官在未來有甚麼策略,令到我們的社會和市民可以共同富裕,縮窄貧富差距?」

當時行政長官回答指香港作為外放型、開放及資本主義的社會,難以期望沒有貧富差距的存在。香港的貧窮線是相對的貧窮,並不是一條絕對的貧窮線。而特區政府的政策,第一是經濟發展,第二方面就是「補底」,要不斷按照整體的經濟狀況,為市民提供最多的保障。

行政長官主打「補底」的措施也反映在最新一份《施政報告》內,「用於社會福利的經常開支由2017-2018年度的六百五十三億元,大幅上升至2021-2022年度的一千零五十七億元,四年間增幅達62%,且成為開支最龐大的政策範疇,佔約兩成」(第120段),「過去幾年大幅改善現金福利,推出高額長者生活津貼(長生津),大幅增加在職家庭津貼(職津)計劃的金額和放寬申請資格,大幅增加租金津貼及放寬多項特別津貼資格等」(第122段)。

提高福利開支不一定能有效扶貧。若不改變對貧窮及扶貧的定義,在相對貧窮的概念下,即使特區政府投放再多的資源作福利開支,也難以判斷最需要幫助的極端貧窮人口,例如「公共交通費用補貼計劃」,不設資產審查,每年開支約二十億元,補貼變相進入公營運輸公司口袋,與精準扶貧相距甚遠。不斷以政府開支去補貼,並不能提升貧窮人口的就業技能及收入,實現脫貧,遑論整體滅貧,故扶貧不能只靠「補底」方式。

我同意經濟學者雷鼎鳴教授所指,授人以魚,不如授人以漁。即是與其將魚送給人,不如教人捉魚。特區政府應透過經濟手段,推動經濟升級轉型,才是真正有效的扶貧。

國家打贏「脫貧攻堅戰」

和香港的做法不同,中國採用絕對貧窮線。國家主席習近平在2015年時指出,按照中國的標準,國內有七千萬人沒有脫貧,若按照聯合國的標準,中國則有二億人生活在貧困線以下。因此,國家以2015年《十三五規劃》為起點,展開「脫貧攻堅戰」,找出貧困縣貧困村,精準扶貧,並且在2020年末宣布,八百三十二個國家級貧困縣、九千八百九十九萬農村貧困人口全部脫貧。國家打贏「脫貧攻堅戰」,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便是為促進共同富裕創造了良好條件。

共同富裕並非新概念

事實上,共同富裕並不是新的概念,國家領導人一脈相承地先後強調共同富裕的定義及重要性。共同富裕強調以人民為中心,推動高質量發展,促進社會公平正義。

已故國家領導人鄧小平在八十年代多次為共同富裕下定義,包括「共同富裕不是兩極分化,我們提倡一部分地區先富裕起來,是為了激勵和帶動其他地區也富裕起來」,「共同富裕是分階段的,而非同步富裕」,即不是平均主義,不是平均分配,不是大鑊飯,「農村、城市都要允許一部分人先富起來,勤勞致富是正當的」,還有「共同富裕是物質和精神富裕相統一的」。

共同富裕實現社會和諧

現任國家主席習近平更把共同富裕列入「習近平思想」的「八個明確」之中,明確指出「必須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不斷促進人的全面發展,全體人民共同富裕」,「共同富裕是中國式現化代的重要特徵」,「是人民物質生活和精神都富裕」,「不是少數人的富裕,也不是整齊劃一的平均主義」。

習近平主席在2021年8月17日的中央財經委員會第十次會議上,提到「現在已經到了扎實推動共同富裕的歷史階段」,「必須把促進全體人民共同富裕作為為人民謀幸福的著力點,實現社會和諧安定」。

習主席更提到,要促進共同富裕,便要把握好下列原則:

  1. 一、鼓勵勤勞創新致富,提升全社會人力資本和專業技能,暢通向上流動通道,給更多人創造致富機會。
  2. 二、堅持基本經濟制度,允許一部分人先富起來,同時要強調先富帶後富、幫後富,重點鼓勵辛勤勞動、合法經營、敢於創業的致富帶頭人。
  3. 三、盡力而為量力而行,政府不能甚麼都包,重點是加強基礎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保障建設,堅決防止落入福利主義養懶漢的陷阱。
  4. 四、堅持循序漸進,共同富裕是一個長遠目標,需要一個過程,不可能一蹴而就。
  5. 五、構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協調配套的基礎性制度安排,擴大中等收入群體比重,增加低收入群體收入,合理調節高收入,取締非法收入,形成中間大、兩頭小的橄欖型分配結構,促進社會公平正義。

改變扶貧策略 擴闊產業結構

我認為上述有關共同富裕的理念及目標,放諸香港皆準。而在實踐方面,在「一國兩制」下,香港要實現共同富裕,需要由特區政府積極探索,作制度創新。特區政府應根據以下方向深入研究扶貧策略:

  1. 一、根據絕對貧窮概念,重新訂定貧窮的定義,重新計算貧窮人口;找到最需要幫助的極端貧窮人口組群,以針對性措施,精準扶貧。
  2. 二、修正依賴「補底」、補貼的扶貧手段,重新訂定,以「授人以漁」為目標。
  3. 三、推動經濟發展,擴闊產業結構,創造更多工種、更多職位,推動職業培訓及技術提升,讓不同志趣不同能力的人均有出路,能憑自身努力脫貧。
  4. 四、改變社會的價值觀,讓社會明白機會均等(equality of opportunity)的重要性,人人均有機會發揮所長,促進向上流動,增加從積極工作得到的滿足感及成就感,達致共同富裕。

調節「高地價」政策 
加快開發土地

雖然特區政府不承認,但是眾所周知,其實自開埠以來,政府都是憑「高地價」政策去維持豐厚稅收及支付發展開支。事實上,特區政府作為最大的地主,有否積極開發土地資源,每年撥多少幅地皮來拍賣,都會影響土地供應及價格。換句話說,地價高低是由特區政府決定的,而基於庫房收入的考慮,特區政府是不會輕易放棄「高地價」政策的。

回歸後,特區政府在開發土地的工作上並不理想。2002年,特區政府透過「孫九招」減少土地供應來應對樓市衝擊,其中便包括取消拍賣土地。曾蔭權做了七年行政長官,亦未有好好開發土地資源,即使前行政長官梁振英上台後,透過「改劃」用途及增加地積比例來增加土地供應,及採取「需求管理」措施,即是增加印花稅來遏抑需求,但在欠缺大規模土地供應的情況下,成效不彰。

土地開發緩慢

我認為土地開發緩慢,還有下列因素:

  1. 一、特區政府有各種各樣的條例和程序規範發展,例如《收回土地條例》和《城市規劃條例》及《前濱及海床(填海工程)條例》等等。條例多,程序多,特區政府需經過冗長的規劃及諮詢程序,才可制訂新發展藍圖。
  2. 二、特區政府表示,一幅地要由「生地」變成「熟地」,要通過可行性研究、環境評估、城規程序,又要過關斬將向立法會申請撥款,往往需時至少十五年。好些新發展區例如新界東北、洪水橋/廈村、古洞北等等的發展步伐都極緩慢。
  3. 三、新界有大約二千四百公頃的祖堂地,一向受《新界條例》規管,需要所有子嗣同意才能出售,導致過去祖堂地難以發展。過往特區政府思維過度保守,亦欠主動,未有積極與鄉議局商討如何處理,釋放祖堂地便是空談,直至今年《施政報告》,行政長官才提出修訂《新界條例》,放寬出售祖堂地的限制。(第93段)
  4. 四、過去香港社會、立法會內外受反對派牽制,很多關於基建、填海、開發土地的議案都受到反對派阻撓,議會內拉布,議會外抗爭,這些情況漸漸打擊公務員的士氣和辦事決心,好些議案無法通過,拖了社會發展的後腿。

拆牆鬆綁 精簡程序 方向正確

直至最近,行政長官終於意識到要為這些規條拆牆鬆綁、精簡程序,在《施政報告》中提倡推進多個增加土地供應的方案,包括「北部都會區」、東涌東填海工程、交椅洲人工島填海工程、龍鼓灘填海工程、屯門西地區規劃、檢視綠化帶等等。

我認為上述項目方向正確,但要視乎行政長官及特區政府有沒有足夠的魄力披荊斬棘,全部推進。

重置葵涌貨櫃碼頭

我認為特區政府應盡快深入研究重置葵涌貨櫃碼頭,釋放該處臨海優質市區用地作新發展區。這議題在立法會已有共識,我本人及多名議員都有向行政長官提問是否同意相關計劃,行政長官回應指同意長遠而言應該重置葵涌貨櫃碼頭,會作研究。我認為特區政府應該加快研究,包括重置的選址,是靠近大灣區抑或長洲南,與及如何與營運商達成重置安排。

除了釋放土地,我認為重置葵涌貨櫃碼頭還有一個重要目標,就是推進貨櫃碼頭的營運自動化及現代化,以提升生產力,並且於大灣區的港口配合。因此,我促請特區政府盡快進行策略性研究。

調節「高地價」政策 交待土地供應量

最後,我認為特區政府應研究調節「高地價」政策,並且及早訂定時間表,向社會切實交待未來五年的土地供應量及房屋落成量。而在推進的過程中,特區政府必須做好規劃及解說工作,確保市民能共享發展成果。

確立房屋是用來住的定位

國家主席習近平在2017年「十九大」致辭時說,「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要「讓全體人民住有所居」。

猶記得行政長官在2019年《施政報告》裡說「上任後便馬上為房屋政策定位,清楚表示房屋並不是簡單的商品,適切的居所是市民對政府應有的期望,是社會和諧穩定的基礎。」(2019年《施政報告》第10段)

不認同房屋是商品 適切居所是基本人權

我認為「房屋並不是簡單的商品」這說法即視房屋為商品,我認為商界及市民可以把房屋商品化,甚至作為炒賣的工具,但特區政府不應把房屋定位為商品。

正如聯合國人權委員會(Office of the United Nations High Commissioner for Human Rights)「適切住房權問題特別報告員」(Special Rapporteur on the right to adequate housing)的研究所指,「適切住房權(The Right to Adequate Housing)不僅僅指有地方可住,而是指在一個有尊嚴及安全的家中生活的權利」,即適切居所是基本需要,是基本人權。政府的首要責任是確保市民居於適切居所,而不是確保市民可以透過商品化的房屋謀利。

我十分認同上述說法,這也與習近平主席的論調不謀而合。

我認同特區政府推動「居者有其屋」及「綠置居」等計劃,幫助低收入市民安居樂業,增加對社會的歸屬感,促進社會穩定。但在房屋供應嚴重短缺的時候,我不贊成為「居屋」拆牆鬆綁,免補地價,或容許兩年後便可變賣,因為「居屋」或「綠置居」都是由特區政府大力補貼,特區政府有責任讓市民有適切居所,但沒有責任讓少數獲補貼公屋的市民從中獲利。

房屋問題老大難

房屋嚴重短缺一直是香港的老大難問題,根據《「劏房」租務管制研究工作小組報告》(2021年3月),估計於2020年,全港有約226,340人居於「劏房」(報告第4頁),當中有八成「劏房」位處於樓齡達五十年或以上的樓宇,大約六成人居於面積少於十三平方米的「劏房」,人均居所樓面面積中位數只有6.6平方米,有「劏房」的樓宇單位的數量比2016年估計的增加了10.27%。

我探訪過不少「劏房」住戶,大部分居住環境擠逼,衛生情況惡劣,絕非適切居所。嚴格來說,特區政府沒有為市民提供適切居所,未能保障聯合國人權委員會所列的「適切住房權」 。

「劏房」條例是重要一步

很欣慰立法會已於2021年10月20日三讀通過《2021年業主與租客(綜合) (修訂)條例草案》,強制規定「劏房」業主及租客簽訂租約,禁止業主向租客濫收水電費,並將續租租金加幅上限收緊至10%。雖然法例暫時不能規管起始租金,但是已對保障「劏房」住戶邁出重要一步。

至於要達成港澳辦主任夏寶龍告別「劏房」的期盼,特區政府仍然有很多工作要做。根據《「劏房」租務管制研究工作小組報告》,有近五成「劏房」住戶已申請公共租住房屋,只是公屋輪候冊上已有254,600個案(2021年6月底),一般申請者平均輪候時間已達5.8年,三年上樓的承諾形同虛設。

即使今年《施政報告》說「在未來十年,我們已覓得約三百五十公頃土地,可興建約三十三萬個公營房屋單位」(第82段),但是「三十多萬個單位可能只有三分一在首五年落成」(第83段),可謂杯水車薪。

我一再追問運房局局長,特區政府在未來五年究竟能夠提供多少公營房屋單位?陳帆局長表示大抵最快就是大約二萬個過渡性房屋單位了。這答案當然不理想。

二十年只建三十三萬公營房屋

回顧歷史,從2001年至2021年這二十年間,特區政府只興建了331,147個公營房屋單位(包括公共租住房屋及資助出售單位)。當中每年的落成量卻起落甚大,最高峰是2001-2002年度興建了31,709個公屋單位,但是隨著當時金融風暴、經濟衰退、樓價大跌、負資產等打擊,特區政府於2002年推出「孫九招」,宣布興建公屋改由需求主導,終止公屋出售計劃,並且停建停售居屋。從此公營房屋的供應量可謂一蹶不振,2006-2007年度更跌至8,968個單位的最低點。

房委會和房協2001/02 至2020/21年度公營房屋實質建屋量
年度 公共租住房屋
(註1)
資助出售單位
(註2)
年度總計
2001/02 31,709 0 31,709
2002/03 20,390 0 20,390
2003/04 15,391 320 15,711
2004/05 25,015 0 25,015
2005/06 17,153 0 17,153
2006/07 7,192 1,776 8,968
2007/08 14,598 1,962 16,560
2008/09 19,050 1,624 20,674
2009/10 15,389 370 15,759
2010/11 13,672 1,110 14,782
2011/12 11,186 0 11,186
2012/13 13,114 0 13,114
2013/14 14,057 0 14,057
2014/15 9,938 0 9,938
2015/16 14,264 988 15,252
2016/17 11,416 3,017 14,433
2017/18 13,413 248 13,661
2018/19 17,658 9,121 26,779
2019/20 10,107 4,638 14,745
2020/21 6,261 5,000 11,261
2001/02-2020/21年度總計 300,973 30,174 331,147
註1: 房委會的公共租住房屋建屋量包括房委會的公屋、中轉房屋和由居者有其屋計劃(居屋)轉作公屋項目的單位及房協的租住房屋和長者安居樂計劃的單位。
註 2: 房委會的資助出售單位建屋量包括房委會的居屋、綠置居等單位及房協的住宅發售計劃、夾心階層住屋計劃和資助出售房屋項目的單位。就於2002年至2004年期間落成,並於2007年起才分批發售的居屋╱住宅發售計劃單位而言,上表所指的「年份」為其首次推售時間。

房屋政策九大方向

總括而言,我認為特區政府應調節高地價政策,加快開發土地,並且認清「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並朝以下九大方向進行:

  1. 一、善用資源,分清緩急,首先解決最迫切的「劏房」問題,改善「劏房」居民的居住環境,竭盡所能,讓香港早日告別「劏房」。
  2. 二、加快開發土地,加快興建公營房屋,縮短公屋輪候時間,讓市民早日上樓。
  3. 三、研究和落實採用各種嶄新建築法,加快建樓速度。
  4. 四、在房屋供應嚴重短缺的時候,特區政府不應容許免補地價變賣「居屋」,特區政府沒責任讓市民從中獲利。
  5. 五、特區政府應與港鐵公司協商,要求港鐵公司釋出部分港鐵站上蓋及毗鄰物業,興建居屋或「首置盤」。
  6. 六、除了「北部都會區」及「明日大嶼願景」這些超長期計劃,我認為特區政府應盡快深入研究重置葵涌貨櫃碼頭,釋放超過三百公頃臨海優質市區用地作新發展區。
  7. 七、為展示解決土地問題的決心,特區政府應重新審視所有選項,包括發展近二千四百公頃的祖堂地、檢視郊野公園邊陲地帶、釋放綠化地帶及濕地緩衝區、加快發展屯門內河碼頭六十五公頃用地、善用《收回土地條例》及通過「土地共享先導計劃」促進公私營合作等等,務求增加供應,不放棄任何可行方案。
  8. 八、特區政府應全面檢視各種繁複程序,拆牆鬆綁,以加快土地開發及建屋速度。
  9. 九、特區政府在推進各項大規模計劃時,應確保交通網絡等基礎建設能適時配合發展。

總括而言,特區政府不應盲目鼓勵市民置業,反而需要適時解釋房地產泡沫會有爆破的風險,特別是有跡象顯示美國將逐步加息,香港無可避免將會追隨加息安排。特區政府更應時刻提醒市民,樓市存在風險,樓價可升可跌,市民置業應量力而為。

六招實現「北部都會區」

我認同行政長官於最新一份《施政報告》中提出「北部都會區發展策略」及建構「雙城三圈」的概念,認為方向正確,能把握國家《十四五規劃綱要》及《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為香港帶來的機遇,讓香港更好地融入國家發展大局。

事實上,香港深圳一衣帶水,以深圳河劃開兩地,邊界是歷史因素留下來的行政界線。新界北部居民素來與深圳有密切往來,包括過境耕種、掃墓、上學、探親、營商工作等等。而在國家改革開放後,深圳急速發展,已成為內地科技創新的重大引擎,與香港構建「雙城」,進一步開拓發展空間,互惠互利,達致雙贏。

整合、擴容 方向正確

「北部都會區」指整個元朗、天水圍、粉嶺/上水,與及古洞北/粉嶺北、洪水橋/廈村、元朗南、新田/落馬洲、文錦渡和新界北新市鎮。特區政府把當中處於不同階段的發展項目整合、擴容、提升,包括:

一、擴展洪水橋/廈村新發展區至流浮山及尖鼻咀,研究自動捷運系統;興建連接深圳前海的港深西部鐵路(洪水橋─前海);
二、擴容提升落馬洲河套區港深創新及科技園為佔地1,100公頃的新田科技城;北環線向北伸延,經港深創科園接入深圳的新皇崗口岸;
三、擴展古洞北新發展區至馬草壟一帶;
四、建設羅湖/文錦渡綜合發展樞紐;北環線由古洞站向東伸延,貫通羅湖/文錦渡/香園圍/坪輋/打鼓嶺/皇后山至粉嶺;
五、保育及提升大鵬灣/印洲塘一帶的自然景觀及生態。

《施政報告》預計建設「北部都會區」需時二十年,屆時可容納二百五十萬人口居住,提供六十五萬個工作職位,當中包括十五萬個創科產業職位。香港與深圳結為「雙城」,建構「深圳灣優質發展圈」、「港深緊密互動圈」和「大鵬灣/印洲塘生態康樂旅遊圈」這「三圈」,的確是相當龐大的藍圖。

可是,要讓如此美麗的藍圖化為現實,將需時多少時間、資金、人力物力?猶記得行政長官大力推動的「明日大嶼願景」,來到今天也只是獲批了五億五千萬元做前期可行性研究,要建成一個新的都會,有社區建設、交通網絡及工作職位配套等等,仍然遙遙無期。而對比「明日大嶼願景」預算造價六千多億,《施政報告》對於「北部都會區」的造價、支出預算、時間表、路線圖,隻字未提。

六大方向展開工作

我認為,要落實「北部都會區發展策略」,將之化成現實,特區政府應具突破性思維,從以下六方面展開工作:

一、訂立具凌駕性的《北部都會區發展條例》

香港的發展一直受不同的法例嚴格規管,例如《收回土地條例》、《郊野公園條例》、《道路(工程、使用及補償)條例》、《前濱及海床(填海工程)條例》、《環境影響評估條例》、《城市規劃條例》及《保護海港條例》等等,掣肘甚多,項目要披荊斬棘,需時甚久。例如一幅地要由「生地」變成「熟地」,往往需時至少十五年。

可見若特區政府一成不變,逐條條例慢慢修訂,相信二十年後也難成事。因此,我認為應於明年制訂及通過全新的、具凌駕性的《北部都會區發展條例》,專門應對「北部都會區」的發展,適用於設計、規劃、諮詢、收地、建路等等,可加快進度,全速進行。

二、成立「特定目的公司」來融資

過去香港有很多大型基建項目,特區政府一貫的做法,就是向立法會財委會申請撥款,一般是按工程進度,分階段申請多次撥款。這種融資方式有兩大缺點,一是花費巨額甚至天價公帑,二是費時失事效率低。

特區政府目前已有千億赤字,未來亦會有結構性財赤,如何融資應對「北部都會區發展策略」的支出,十分關鍵。因此,我認為特區政府不必視「北部都會區發展策略」為公共開支項目,以公帑支付項目開支。相反,特區政府可成立「特定目的公司」(Special Purpose Vehicle)或其他特定機構來融資,甚至可以在設定利潤管制的前提下,讓該公司上市、招商,引進資金,既可減低特區政府沉重的財政負擔,市民亦可透過購入股票,分享發展成果。

三、靈活運用「公私營合作模式」

「北部都會區發展策略」涉及多個地區的發展項目與及興建五條鐵路,規模龐大而複雜,單靠特區政府內部部門,未必能快速有效率地進行。我認為應靈活運用「公私營合作模式」(Public - Private Partnership,簡稱 PPP),讓業界參與,借助業界的資金、人才、經驗及技術,提升項目效率及質量。

香港有很多大型項目都是以「公私營合作模式」進行,各有成效,例如興建沙田新市鎮、灣仔會議展覽中心、三條過海隧道,與及現在興建中的啟德體育園等等。相反,西九龍文娛藝術區沒有採用「公私營合作模式」,至今仍是多災多難。

四、制訂先易後難路線圖

特區政府把處於不同階段的發展項目整合擴容成「北部都會區」,各個項目的規模及複雜程度有異,但是《施政報告》並未就整個「北部都會區發展策略」訂定明確的路線圖。我認為特區政府可採用先易後難的原則來訂定項目順序,例如可先推進洪水橋/廈村新發展區、大鵬灣/印洲塘生態康樂旅遊區這些規模較細的項目。

五、研究交通負荷

假設「北部都會區」落成後將有二百五十萬人口居住,屆時將有部分人口留在北部工作,部分人口北上深圳或前海工作,加上市區往來北部都會區的人口,屆時公路及鐵路能否負荷 ? 這點特區政府要盡快研究,確保交運運輸基建能配合發展。

六、解決工人不足問題

一直收到建築工程界反映,目前建築界不論工程師、測量員及技工等等各階層的技術人員均不足,難以應付這些超大型計劃;再者,特區政府批核輸入勞工的過程過度繁複,很多時都追不上工程進度。我認為特區政府需化繁為簡,盡快吸納更多人才及勞工 ,以應對未來這些計劃。

總結而言,「雙城三圈」及「北部都會區發展策略」構想宏大,但若特區政府仍採用舊日模式推進工作,二三十年仍難見成效。我將推動特區政府按照上述六大方向展開工作。

五大方向辦好教育

我一向重視教育,認為質量並重的優質教育是提升社會質素的基石,偏偏香港教育千瘡百孔,2019年的反修例暴動更使教育問題浮面,未來如何辦好教育是特區政府的重大任務。我自2006年自美國進修回港、2008年首度當選立法會議員後,一直持續與教育局、家長及教育界持份者會面,不斷在立法會發言、在報章撰文,表達意見;並在2019-2020年度出任立法會教育事務委員會主席。

資源投放與教育成效不成正比

教育局在2009年推行新高中學制以來,特區政府的教育開支逐年增加,從2011-2012年度的五百四十五億元,到2015-2016年度的七百九十三億元,再增加至2019-2020年度最高峰的一千二百四十億元,雖然2021-2022年度因嚴峻的經濟環境而減至一千零七億元,但仍達千億。可是這麼多年下來,特區政府投放的教育資源花得不到位,教育問題一籮籮。

在反修例黑暴期間,學校出現仇中仇警的教材,有老師在線上線下發放仇恨言論。老師、大學生及中學生參與暴力抗爭及被捕,被捕同學年紀最少的只有十二歲。他們參與街頭衝擊、襲警、擲汽油彈、縱火,甚至是製造火藥等等。另一方面,警方在大學校園搜出大量汽油彈、原材料、有毒易燃化學品及弓箭等,實在叫人痛心。

新高中學制是問題根源

我認為並不是大灑金錢便能辦好教育,香港教育崩壞,新高中學制是問題根源,包括──課程去中國化、國情教育失效、價值觀扭曲、個人品德培養蕩然無存、守法意識薄弱、學術水平下降、學校管治問題、老師過分政治化等等。

自2000年9月教育統籌委員會發表題為「終身學習,全人發展」的報告,教育改革已推行二十一年。我認為現在是時候全面檢視教改成效,並從五大方向改革,撥亂反正,讓下一代接受真正的優質教育,使他們具備應對二十一世紀挑戰的能力。

五大方向改革改育

一、改革課程,提高學術水平,加強國情及品德教育

新高中學制的初衷是讓同學文理互通,要求同學必修中英數通四科,及不限文理選修兩至三科選修科,而且把中五會考及中七高級程度會考改為中六文憑試(DSE),同學一試定生死,而且因為三年高中課程既多且廣而造成沉重壓力,再加上很多綜合科目的設計不倫不類,同學的基礎知識並沒有提高。近年的PISA報告反映了這點,香港學生在科學、數學及閱讀的得分及排名也下跌了,科學能力的評分甚至被澳門超越了。那邊廂,2021年國際文憑大學預科課程(IBDP)在7月放榜,全港共有一百三十名狀元(獲四十五分滿分),佔全球狀元約11%,成績斐然,反映香港學生的差異擴大。

四科必修科把人文科目、高階數學及基本科學邊緣化,近年修讀人文科目的人數少之又少,2021年大約五萬名DSE考生中,只有10,124人報考物理,6,193人報考中國歷史科,5,236人報考歷史科,1387人報考中國文學,英國文學更只有259人報考。這個趨勢反映同學錯失了讀經典,增內涵,研科學,提素養的機會,對學生的全人發展沒有好處。

我認為新高中學制去中國化,取消了中國語文及文化科,中國歷史科又不是必修,同學不了解中國歷史,沒有窗口接觸中國傳統文化,卻可能從網絡上接收負面資訊,以致對自身文化感覺疏離,缺乏國民身份認同感。我早於2015年便提倡把中國歷史列為必修科,後來教育局於2018-2019年度把中國歷史科列為初中必修科,但是課時不足,仍有優化空間。

此外,以往我們注重同學「德智體群美」五育發展,尊師重道、有禮守規是基本的價值觀。可是隨著教育改革,學校要達到的目標太多,而新高中學制提倡的是「九大共通能力」而非良好的品德,再加上課時有限,此消彼長下,品德教育漸漸不受重視,終於發生同學肆意圍堵挑釁校長老師、在大學畢業禮示威等事件。

教育局決定把最多問題的通識科改革為「公民與社會發展科」,我認為方向正確,但是教育局更需要全面檢視新高中學制的課程,讓同學修讀典籍,增加人文素養,縮窄文理科的修讀人數差異;同時要加強品德教育、中史及國情教育,讓同學多了解國家的發展,加強國民身份認同。

二、加強審批及監察教材,確保內容正確、水平達標

通識科問題最多,一直為人詬病,六大單元中的「今日香港」和「現代中國」怎樣教怎樣考常惹爭議,政治參與題往往成為焦點。通識教科書不用送審無法確保內容方向及水平,老師依靠報章網站報導作為教學及討論材料,可是現今報章網站的立場及內容水平值得商榷。我持續要求通識教科書送審,教育局直至2019年10月才推出「自願接受專業諮詢服務」,鼓勵出版商自願送審,為時已晚。

教育局對「校本教材」缺乏監管,針對及醜化中國的「校本筆記」屢見不鮮,黑暴期間更出現各種仇中仇警工作紙,而且滲透不同的年級及科目,反映問題嚴重。我擔任教育事務委員會主席期間,成立小組委員會研究幼稚園、中小學教科書及教材編製。

我認為教育局須檢討出版社教科書的審批流程及標準,特別是研究如何監察「校本」教材、筆記及工作紙等等,確保教材內容方向正確、水平達標,保障同學的學習品質。

三、加強教師培訓,回歸專業操守

我相信絕大部分教師都是專業可敬的,所謂為人師表,上一代很多教師的文化素養、德行操守都叫人尊敬。可是隨著羅富國師範學院等五間師訓學院合併為香港教育學院,再升格為香港教育大學後,開發了社會科學、心理學等非師訓專業課程,漸漸與其他大學無異。而受惠於官津學校教師全面學位化等政策,師訓課程畢業生起薪點可達三萬。

可是,近年在「教協」等政治組織的鼓動下,有些教師漸漸變得偏激,有教師把個人的政治立場及仇警情緒帶入課室,在網上發放仇恨言論,製作扭曲歷史、甚至鼓吹港獨的教材,對學生構成非常壞的影響。有教師帶領同學違法,在天平邨被捕的教師便是一例,至少八十名教師因反修例黑暴被捕。後來,至少有四名教師遭「釘牌」,教育局亦向百多位教師發出譴責信、警告信或書面勸喻。

我擔任教育事務委員會主席期間,通過一項無約束力議案,要求教育局認真追究違法違紀的教師。長遠而言,教育局必須加強教師的監管及專業培訓,擴闊教師視野、加強教師對國家的認同感。我建議教師須宣誓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不能把個人政治立場、極端思想灌輸給同學,回歸專業操守。

四、檢討「校本」政策,改善大學管治

教育局於2004年推行「校本」管理,原意是讓辦學團體及校方因應辦學理念,發揮更大的自由度,規劃課程等等。可是近年,「校本」管理走偏,久不久便出現有學校管理失當、賬目混亂、校長濫權等醜聞。2014年違法佔中及2019年黑暴期間,有不少示威者利用學校藏身、藏設備,也有工會利用學校作為決定罷工的開會場地,反映學校行政管理出了問題。此外,更有大學淪為「武器庫」、「戰場」,大學校長及管理層對學生態度軟弱、過分縱容,沒向同學解釋其實大學並非法外之地等等,都是問題。我曾召開教育事務委員會特別會議,跟進2019年11月香港中文大學和理工大學受到破壞的善後工作,並討論大學管治及保安事宜。

我認為教育局必須拿出勇氣及魄力,檢討「校本」管理政策,加強對學校、特別是「校本」教材的監管;也要檢討大學管治的問題,避免重蹈覆轍。

五、改革考評局,檢討出題機制

「香港考試及評核局」是根據《香港法例》第261章《香港考試及評核局條例》,於1977年成立為獨立法定機構,主要法定職責是舉辦「指明考試」,包括中學文憑試。考評局並非從屬於教育局,儼如獨立王國,對其管理、財務、架構、薪酬、編制、聘任等等,外界難以監管。即使考評局出現巨額虧損,DSE通識科年年出爭議性政治題,又發生洩題醜聞,外界仍難以動搖其運作。

考評局怎樣出題,影響每屆中六同學的成績及升學前途,責任重大。可是一句「考評獨立」,考評局的審題委員會諱莫如深,究竟是甚麼人根據甚麼標準訂定怎樣的試題,考評局黑箱作業,外界無從監察。雖然考評局聲稱每年均會舉辦檢討會,檢討試題並提出改善建議,但成效如何,看2020年DSE歷史科出事試題便知道沒用。

有傳媒揭發,原來一直由有強烈政治立場的人士把持考評局各個委員會的要職;亦有兩位有份參與擬題的高層因為發表仇恨及不當言論遭揭發而辭職,其中一位更是歷史科的評核發展部經理,長年是「歷史委員會」的當然委員。試問考評局怎能說服市民及同學,他們是中立專業?而試題的設置沒有受他們的個人政治立場影響?

此外,考評局口口聲聲有重重保密機制把關,但是久不久便傳出洩題疑雲。2020年,補習天王蕭源因為透過手機收發以取得文憑試的保密試題,與另兩名前主考員被法庭裁定串謀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判處即時監禁,是對考評局一直推崇的保密機制一次重重的「打臉」。至於蕭源個案是否冰山一角?正正因為缺乏監察,我們無從知曉。

我早在2018年6月27日的立法會會議上提出過質詢,追問考評局有否加強監察及防止試題外洩、要求教育局檢討考評局的出題機制等等,惟教育局以各種官腔推搪過去,終讓問題惡化。2020年5月25日,我召開了教育事務委員會特別會議,討論中學文憑試歷史科出現爭議性試題、檢討出題機制。

我認為必須正視考評局這個獨立王國長年積累的問題,若不提高其透明度、加強監察、改革人事、改革出題機制,今後仍會出現爭議性試題。

關心教育 從不吝嗇發聲

我自2006年回港後,十五年來一直關心香港教育的發展,亦不吝嗇公開發聲,從未停下來:

我早於2008年開始,多次去信教育局及立法會,指出教育局把 critical thinking 直譯「批判性思考」是錯誤的,只會讓老師及同學誤以為萬事批判便等於獨立思考、便等於多角度分析;critical thinking應是明辨慎思的意思。教育局直至2014年終於接受我的建議,把critical thinking 正名為「明辨性思考」,可惜錯譯多年,「批判性思考」深入民心,負面影響深遠。直至今年,很欣慰行政長官終於在《施政報告》提及要教導學生「建立慎思明辨的能力」(第148段),證明「明辨性思考」是正確的。

我於2009年開始,多次致函立法會教育事務委員會,指出通識科的各種問題,並建議「通識科考試應只分『合格』及『不合格』兩個等級」。來到2021年,教育局終於把通識科改革為公民及社會發展科,並只設「達標」及「不達標」兩級,比我的建議足足遲了十二年!

小三TSA的考評及教學方式造成相當大的操練壓力,2017年,我極力爭取取消小三TSA,教育局於2018年宣布把小三TSA改為「不記名、不記校、抽樣考」。

我於2018年已撰文指出香港不論回歸前後從未實行「三權分立」,並於 2020年5月於立法會大會上發言,又致函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要求釐清「三權分立」概念。我認為教育局及學校要肩負責任,教導學生正確的概念。

不是大灑金錢便能辦好教育

總結而言,我認為不是大灑金錢便能辦好教育。優質教育必須質量並重,除了灌輸知識,更重要是讓年輕人培養良好品格,建立正確的國家觀及價值觀。香港教育的未來,應朝著上文五大方向改革、發展。

自資專上教育的未來

回顧回歸後的香港教育發展,教育改革、新高中學制及教育產業化衍生了不少問題。2000年,時任行政長官董建華於《施政報告》中提出要在十年內讓六成高中離校生接受大專教育。特區政府為配合政策目標及準備香港轉型為知識型經濟,推出副學士位政策,但並沒有增加資助大學學位讓副學士銜接,其後又推出多項貸款及批地支援措施,促進自資專上教育的發展。

2008年10月,為了應對金融海嘯對香港經濟的影響,時任行政長官曾蔭權成立經濟機遇委員會(Task Force on Economic Challenges),提出六大優勢產業,教育產業是其中之一。自資專上教育於是急速膨脹, 於2020-2021年度,香港共有二十九所自資專上院校,提供七百九十一個課程,收生三萬二千五百人。

而根據張炳良前局長領導的「檢討自資專上教育專責小組」於2018年12月發表的檢討報告,香港「在2001年後的五年內已達到提高專上教育普及率至六成的目標。2015-2016年度,專上教育普及率更升至七成,當中學位程度課程參與率達45%」,即數據上已達成前行政長官董建華所訂定的目標。

量化指標數據表面,影響教育質素

這是從「量」上看的標準,但我一直認為,教育是對社會未來的投資,「質」與「量」同樣重要,利用教育產業化來應對經濟發展,本質及動機已是錯誤的。而自資專上教育過度膨脹,影響了教育的「質」,衍生很多問題:

教育產業化使教育以商業盈利為依歸

一、在產業化這個概念下,教育漸漸演變成以商業盈利為依歸,不賺錢的科目就要腰斬,高質而少人讀的課程也沒有存在意義。教育對整體人民素質的培養這基本功能,反而遭遺忘。當補習學校做到上市,香港大學卻於2017年以少人選修為理由,取消了天文、數學/物理這兩個頂尖主修科,這是相當可悲的。特區政府應該好好反思,專上教育應該怎樣辦。

課程缺乏監管,質素良莠不齊

二、特區政府多年來對自資專上課程缺乏有效監管,課程質素良莠不齊、資歷認受性成疑。重量輕質,是浪費了社會資源,即使同學報讀「指定專業/界別課程資助計劃」選定的課程而獲得部分學費資助,但是同學仍要支付餘下的學費。若課程內容空泛不甚了了,更浪費了同學的金錢、青春和時間,他們大專畢業後,可能比DSE放榜時更徬徨無助。

我曾在立法會接收民間青年政策倡議平台的請願信,期間有報讀自資專上課程的同學申訴說,她報讀的大專英語課程,只是學寫感謝信等等,讓她感到貨不對辦,十分無奈。

學額供應過剩,院校長期收生不足

三、自資專上教育學額供應過多是不爭事實,多間院校持續收生不足。「檢討自資專上教育專責小組」的報告便指出,至少有四間院校只開辦不多於五項學位課程,香港能仁專上學院的副學位課程曾出現「零收生」的紀錄(2016-2017年度),其學士學位課程也只收得六人(2017-2018年度)。

收生不足嚴重,直接影響院校財政及營運。香港大學旗下的明德學院開校以來虧損逾億,已於2019-2020學年停止收生。2020年,薩凡納藝術設計學院(Savannah College of Ars and Design)也因虧損高達三億二千萬元而停辦。

根據教育局統計,香港中學畢業生人數持續下降,中學畢業生人數由2016年的五萬四千二百七十七人大幅減至2020年的四萬四千一百八十六人,加上移民潮,適齡升讀大學的學生人數會明顯下降,屆時學額供應過剩,院校收生不足的情況將會惡化,也將可能有更多院校結業,汰弱留強。

還有,即使自資專上院校收生不足,但我不同意放寬收生限制,招收境外學生來填補學額,這是本末倒置的做法。

院校之間定位模糊,窒礙發展

四、自資專上院校競爭劇烈,定位變得模糊,例如爭相開設社會科學、工商管理、傳訊這些毋需設立實驗設備、入場成本較低的課程,也與資助大學的課程重叠,對專上教育的整體發展沒有好處。

我認為自資專上院校的定位、課程設計應與資助大學有明確分別,兩者才能真正分工、互補,培育不同的人才。例如東華學院便能充分利用自身的資源優勢,專攻醫療及護理課程,畢業生的就業情況理想,2020年有九成畢業生投身醫護界,有助紓緩各醫療專業人手不足。

資助大學學士學額增加緩慢

五、特區政府應檢討公帑資助專上界別,包括研究增加資助大學首年學士學位課程學額的可能性,例如只有九十個學額的港大牙科醫學士課程,及較易銜接臨床心理學碩士課程的港大或中大心理學學士課程,從而解決目前不少專業職系人手短缺的問題。政府亦應盡快增加公帑資助銜接學位,從而改善自資副學位畢業生的升學及就業出路,同時貫徹港府提高專上教育普及率的理念。

職業導向課程未夠多元化

六、2019-2020年度,職業訓練局獲撥款二十八億五千萬,但是開設的職業導向課程未夠多元化,我認為特區政府應大力推廣職業教育,並確保課程範疇配合香港未來產業發展及社會需要,鼓勵就業志向明確的年輕人報讀相關課程,接受專門的職業訓練。同時,特區政府應多下苦功,做好家長教育,讓家長明白及接受,年輕人各有潛能,並非升讀「神科」才有前途,所謂行行出狀元,只要社會有足夠的多元出路,年輕人便能發揮所長。

優質教育應質量並重

最後,雖然教育局已按照「檢討自資專上教育專責小組」的建議,於2020年末展開就《專上學院條例》及其附屬法例《專上學院規例》(第320A章)的檢討工作,但是該份諮詢文件只是提出技術性修訂,對於香港專上教育的未來發展沒有提出具體方向及建議。

總結而言,我認為優質教育應質量並重,而自資專上教育則剛剛相反,在教育產業化下變得重量而輕質,對付出學費及青春的同學不公平。而面對未來學生人數大減的挑戰,自資專上院校將進一步汰弱留強。長遠而言,自資專上教育與資助大學之間應有明確的分工及定位,才能優勢互補,提高香港專上教育的整體水平。

理順公共交通系統

公共交通服務對市民日常出行、上學、工作、營商至關重要,2020年每天使用公共交通服務的人次高達八百九十三萬。香港作為一個宜居城市,必須確保交通運輸以民為本,優良運作。第一,價格須合理;第二,服務須可靠便捷,要杜絕脫班、訊號系統失靈導致的安全問題;第三,減少路面擠塞。

另一方面,路面交通與環保的關係密不可分,交通運輸公具佔2019年全港溫室氣體排放量18%,是全港第二大的溫室氣體排放源。特區政府亦不可能為滿足駕駛人士的需要,無休止地興建道路。因此,我贊同特區政府一貫的政策,以鐵路為運輸系統的主要骨幹,並鼓勵市民盡量使用公共交通工具。

我樂見特區政府爭取本港達致2050年「碳中和」,並在2035年前將碳排放量減至2005年水平的一半。我支持將來全港使用電動車輛,並認為特區政府應該加快應用相關科技,例如由八十年代開始討論的電子道路收費系統至今仍在籌備階段,應盡早落實,減低過高的交通流量,為市民提供更暢達、更淨潔的生活環境。

整頓港鐵 聚焦優化本地鐵路服務

港鐵為營造「全球企業」的形象,不斷參與境外鐵路項目,當中不少是無利可圖,甚至造成虧損,例如瑞典、英國西南線,導致港鐵高層分心,工程師資源被攤薄,使港鐵訊號系統近年失修及新訊號系統失靈而故障頻生,甚至出現列車停駛、相撞等嚴重事故。我認為港鐵應該回歸初心,縮減海外發展項目,做好香港公共交通服務骨幹的角色,聚焦處理香港的鐵路服務。

近年,在土地開發嚴重滯後的時刻,特區政府依靠「一局一鐵」供應房屋,市建局和房委會是公營房屋供應方,而港鐵毫無疑問成為政府一大私人房屋供應方。特區政府過分依賴港鐵供應私樓,港鐵亦靠物業發展賺取豐厚利潤,2021年上半年港鐵的純利已高達二十六億七千萬元,而基於「鐵路加物業」發展模式,港鐵壟斷鐵路上蓋土地的物業發展權,獨佔全港的最佳樓盤。

港鐵自從2000年上市以來,經常遭公眾詬病「精神分裂」,一方面提供公共服務,另一方面以考慮小股東利益為由逐利,尤其與特區政府商討興建新鐵路時,港鐵經常斤斤計較,巧立明目,要求特區政府批予鐵路上蓋的物業發展權,方肯興建新線及減少工程延誤,觀乎沙中線採用「委託協議模式」,由於不涉及政府撥地,而政府負責所有工程成本,結果工程超資延誤,並出現多項嚴重工程缺陷。

特區政府作為港鐵最大股東,應該提高對港鐵營運的主導權,要求並監督港鐵聚焦優化本地鐵路服務,並以豐厚的物業相關利潤向市民提供票價補貼,以及撥出部分鐵路上蓋物業作為中產人士可負擔的資助房屋單位。

引進競爭 防止一鐵獨大

我認為容許港鐵作為一家公共集體運輸服務公司上市是錯誤決定,此舉只會令港鐵日趨逐利,難免與其公共服務提供者的角色有衝突;第二,我認為港鐵和九鐵合併也是一個錯誤。2007年特區政府決定將港鐵和九鐵合併,有其客觀原因,但亦因此形成「一鐵獨大」。由於缺乏競爭,政府難以評估港鐵提出興建鐵路的價格是否合理,而且不能透過競爭以更低的價錢興建鐵路。近年,香港的鐵路興建成本動輒每公里數十億港元計,遠超內地以及其他地區興建鐵路的價錢,所以我樂見運房局局長表示,就「北部都會區」的非港鐵延展鐵路,特區政府願意公開招標。我認為特區政府必須認真考慮採取新的政策,防止一鐵獨大,包括引進競爭,甚至適度輸入外勞以興建新的鐵路,以降低成本,及確保相關鐵路能盡快完成。

南港島線(西段) 盡快上馬

特區政府自去年收到港鐵公司就南港島線(西段)的項目建議書,至今未有任何消息。南港島線(西段)直接惠及全港市民,提升港島中西區和南區的通達性,更有利推展「躍動港島南」計劃,為社區注入經濟動力。我促請特區政府加快研究,盡早敲定方案,並作全面的公眾諮詢。另一方面,沙中線過海段通車日期再三延誤至2022年7月,會展站工程進展亦不如理想。我期望特區政府督促港鐵定期公開最新進展,嚴格依期完工通車,並必須審慎測試新車及信號系統。

打擊違泊 加強配套

全港的違泊問題嚴重,警方在2020年共發出二百七十萬張違例泊車定額罰款通知書。泊位不足是違泊的主因之一,尤以電單車為甚,2020年全港有約九萬二千輛已登記的電單車,而路旁電單車泊位於2019年2月卻只有約三萬四千個,嚴重不足。為此,特區政府除了加強執法,亦必須制定未來商用車輛和私家車車位的供應藍圖、加快推動全港安裝「智慧咪錶」、加快興建智能停車場,以及改善運輸署手機應用程式,開放更多泊車數據,提高使用率等等。

重新推進「電子道路收費系統」

不過,根治違泊問題更應從改善交通擠塞入手,而「電子道路收費系統」可以有效減低車流,但政府自八十年代至今只是進行四次研究,直至2019年才將中環訂為先導試點,但至今未有任何進展,令人難以接受。我認為特區政府需要提升魄力,重新推進全港性「電子道路收費系統」,急市民所急。

擴闊波老道

波老道狹窄、多彎而陡斜,導致車輛需要越線行車,更曾發生車輛迎頭相撞的致命意外,亦有落斜私家車在彎位失控墜坡。而每當附近兩間學校的上學、放學、午膳及舉辦活動期間,有大量私家車和校車駛入波老道接送學童,引致交通擠塞。因此,波老道路面的先天不足並非增設「實時交通燈號調節系統」可以解決,當區居民一直要求擴闊波老道,這才是治本方法。

我於2021年3月曾約見運輸署署長羅淑佩,署方解釋擴闊波老道屬高難度工程,涉及大規模削平山坡、砍伐老樹及移除古舊建築物,而重置波老道天橋需要封閉部分波老道及整條寶雲道,妨礙當區居民出入。我認為技術上的難度可以理解,但我不能接受署方以老樹及古舊建築物去否決擴闊道面的可行性。我促請署方將「擴闊波老道方案」向所有波老道居民、寶雲道居民、受影響人士、當區區議會作正式諮詢,並詳細陳明擴闊工程的利弊、工程期間的交通安排、工程需時開支等方面,以釋除市民疑慮。

推動可持續發展 建設綠色社會

聯合國於2015年通過《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下稱《議程》),訂立了一個由2016年至2030年的全球性發展藍圖,以及十七項「可持續發展目標」,旨在解決人類在社會、經濟和環境三方面面對的問題,帶領全球經濟邁向「可持續發展」。

中國作為聯合國成員國之一,積極落實《議程》,並發表《中國落實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國別方案》,正式將《議程》納入國家未來發展方針。國家主席習近平於本年度第七十六屆聯合國大會的講話中,重申中國「加大發展資源投入,重點推進減貧、糧食安全、抗疫和疫苗、發展籌資、氣候變化和綠色發展、工業化、數字經濟、互聯互通等領域合作,加快落實聯合國的《議程》,構建全球發展命運共同體」。

配合國家減排目標 實現低碳社會

香港在「一國兩制」下,理應積極配合國家發展策略,落實《議程》的「可持續發展目標」,促進香港的長遠發展,就此特區政府可以聚焦三大政策目標:「消滅貧窮」、「實現平等」及「應對氣候變化」。本篇集中檢討應對氣候變化、社區環保與公共衛生。

氣候變化早已發生,相信市民亦留意到近年溫度愈來愈高,炎熱的日子愈來愈多,例如2021年香港的中秋節翌日錄得破紀錄的三十四度高溫、時至10月接連懸掛兩個八號風球,所以特區政府應該盡快採取行動,應對氣候變化。

減碳工作應聚焦發電、運輸及廢棄物三大源頭

國家主席習近平在本年度聯合國大會的講話中,表示「中國將力爭2030年前實現碳達峰、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我樂見特區政府配合國家的減排目標,於2021年10月發布《香港氣候行動藍圖2050》,爭取本港達致2050年「碳中和」,並在2035年前將碳排放量減至2005年水平的一半。

香港的碳排放源頭中,有66%來自發電、18%來自運輸、7%來自廢棄物,所以特區政府的減碳工作需要聚焦在這三大源頭。

支持可再生能源  做好減廢回收工作

同時,我認為政府應該大力支持「可再生能源」和環保能源,例如「綠色氫能」(Green Hydrogen)的發展,引進電動及新能源運輸工具,並做好減廢回收工作及公民教育,帶領市民全面展開綠色生活。政府亦應積極鼓勵私營界別,共同實現「低碳轉型」,並要求企業承擔更多「環境、社會與管治責任」。

源頭減廢 加強宣傳

過度生產和消費,不但造成環境污染,更產生大量廢物。2019年棄置堆填區的都市固體廢物量平均每日多達一萬一千零五十七公噸。就此,我支持特區政府在2021年8月通過的《2018年廢物處置(都市固體廢物收費)(修訂)條例》,以經濟誘因培養市民減少浪費、物盡其用的習慣,對於香港整體社會的環保進程、公共衛生,乃至貢獻國家「應對氣候變化」策略,有長遠而正面的作用。雖然現時距離《條例》實施尚有一段時間,而特區政府亦會向符合資格人士提供補貼,但執法上仍有困難,例如非法地點棄置垃圾、使用非指定垃圾袋等,有關問題以「三無大廈」和鄉村垃圾站尤甚。

我認為鼓勵減廢並非純粹靠徵費,必須大力宣傳。我會接收地區的意見,在地區層面幫助解釋《條例》,而在地區了解到任何在執行上的問題,我會不斷向當局反映,以期望《條例》在實施的時候,真正發揮效果。

加強宣傳 提升回收率

人類生活愈來愈富裕,我們每購買一件商品都有大量包裝,甚至閱讀報紙和雜誌都產生大量廢物,我自己亦感到慚愧。因此,我們確實有責任盡量源頭減廢,並做好分類,以協助環保業界進行回收,減少我們對堆填區和焚化爐的需求。

近來在地區增設的「綠在區區」回收站廣受市民歡迎,我也是其中的「大戶」。我認為,未來特區政府需要聚焦研究提升回收率的問題,同時必須加強宣傳,資訊要到達基層市民。我亦建議特區政府在商品包裝上引入生產者責任制,規管生產商製造和進口商進口過多包裝的產品,尤其針對塑膠包裝,而範圍亦應涵蓋網購商品的包裝。

擴展廚餘回收中心

另一方面,在堆填區棄置的都市固體廢物中,廚餘佔30%,2019年每日棄置量達三千三百五十三噸。不過,現時特區政府兩所廚餘回收中心,即O.PARK1和大埔污水處理廠,每天只能處理二百五十噸廚餘,其餘只能運往堆填區。我認為特區政府應該充分擴展廚餘回收中心至本港六所可以進行共厭氧消化的污水處理廠,以及加快興建O.PARK2和盡快完成O.PARK3的規劃研究,以大幅提升轉廢為能的效率。

應用新科技 提高滅蚊滅鼠工作成效

每年雨季是蚊患高峰,導致本地登革熱個案上升,以蚊為傳播媒介的疾病,如日本腦炎和瘧疾,亦有爆發之虞。尤其半山地區樹木茂盛、中西區較多公園和路邊花槽,易成蠓蚊藏身之所,增加居民健康風險。我促請特區政府確保食環署防治蟲鼠組有充足人手和資源,加強巡視蚊患黑點及加設足夠的捕蚊器,同時必須確保大型垃圾桶、花槽、公園衞生情況良好,以及積極研究及應用新科技和儀器,提高滅蚊工作的成效。而防治鼠患方面,食環署加強公共地方的潔淨工作外,亦應該與房屋署加強聯合巡視及聯合清潔行動,以針對公共屋邨和公眾街市制定並落實更適切、更具成效的防治鼠患措施。

全面審視公共理財策略

當特區政府擁有過萬億財政盈餘的時候,我經常聽到市民或立法會內的泛民議員要求政府「還富於民」,甚至有前議員建議向每位市民派二萬元,但特區政府回應時指出,龐大的財政盈餘得來不易,亦因為香港的稅基狹窄,盈餘有可能「大上大落」。當日庫房「豬籠入水」,當然沒有人相信,但事實確是如此。

香港正面對結構性財赤

近年,財政盈餘的高位在2017-2018年度,接近一千五百億,2018-2019年度也有六百八十億,但到2019-2020年度,因為遇到「黑暴」,變成赤字一百零六億,而2020-2021年度,又因為疫情的影響,赤字達到二千五百多億元,至於2021-2022年度,特區政府表示赤字為一千零一十六億元。但實際上,赤字不止一千零一十六億。因為這數字包括了房委會的儲備回撥,共二百三十億;另外,特區政府的綠色債券基金亦回撥了三百五十億。因此,實際的赤字應為一千五百九十六億元,是破紀錄的新高。香港過往從未連續三年錄得赤字,最高是2020-2021年度,因為疫情,今年則稍為有好轉,但其實2021-2022年度的赤字也有一千五百九十六億元,而且預測未來四年的經營赤字將介乎二百二十四億到四百零七億之間,綜合帳目預計亦會連續四年錄得赤字。而上述預測並未包括特區政府可能推出的退稅或紓緩措施,如果再向市民派發消費券,大約是三百多億,赤字將會進一步增加。事實上,香港正面對前所未有的結構性財赤,令人擔心。

「金融大鱷」狙擊港元

為何我們要擔心呢?原因是「金融大鱷」Kyle Bass狙擊港元,推波助瀾,希望在適當時機唱淡港元,以便從中謀利。據報導,Kyle Bass的對沖基金在香港「黑暴」期間賭港元將會崩潰,購入美元沽空港元,幸好我們有豐厚的外匯儲備來支持港元,最終令他的投資蝕了95%。事件說明,有不少「金融大鱷」對香港虎視眈眈。如果港元被狙擊而沒有豐厚的外匯基金作支持,或是有「大鱷」認為,我們的財政儲備不斷下降,港元不再有豐厚的資金作支持,港元便會「插水式」下跌,連帶所有港人的資產也會暴跌。屆時將會引起港人恐慌,相信完全不符合港人的利益,所以我們要居安思危。《基本法》也洞悉這問題,在第107條列明「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財政預算以量入為出為原則,力求收支平衡,避免赤字,並與本地生產總值的增長率相適應。」

福利開支過大 小心「車毀人亡」

近年來,經常性開支大幅增加,赤字的主要成因是政府的開支增長較收入增長快,特別以經常性開支為甚,由1997-1998年度的一千五百億元,增加至現在的四千七百億元,增幅超過兩倍。而我們的經濟增長力,當然沒有增加兩倍。正如行政長官在《施政報告》中也提到,自她上任的四年以來,福利、醫療及教育開支增加了60%。而且本屆政府還有很多承諾,例如:長者二元乘車優惠、取消強積金對沖、醫管局開支急升等等。經常性開支增加,令人想到回歸前,有中央官員提我們,福利開支過大,小心「車毀人亡」。

加稅選項不多 必須考慮節流

如果未能處理赤字,將影響香港聯繫匯率的穩定性、影響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結構性赤字的處理方法不外乎開源和節流,很多外國政府會選擇加稅,但香港一向奉行簡單低稅制,我們過往亦未能成功開徵銷售稅。事實上,我們的旅遊業、零售業也要靠價廉物美,故不適宜開徵銷售稅。所以加稅的稅項選擇不多,必須考慮節流。特區政府一定要考慮如何重新控制經常性開支,否則所有港人的資產、金融前景也會受損。我認為,特區政府增加福利、醫療、教育開支,是回應市民訴求;問題是,資源是否用得到位。政府一定要嚴格審視目前花了的金錢和資源是否到位?有否重覆?有否浪費?

應增加博彩稅

另外,我認為特區政府應增加博彩稅,特別是足球博彩稅,因為足球的投注額增加得最快,不但在2019年首次超越賽馬投注額,在2021年更拋離本地賽馬投注額超過兩成。香港賽馬會的年報顯示,相對賽馬博彩和獎券較穩定的投注額,足球博彩的投注額除了在2020年外,過往幾年一直錄得可觀的升幅,2018、2019及2021年均有超過10%的升幅。數據亦顯示,足球博彩的純利及佣金更達到九十二億四千五百萬元,大幅拋離賽馬博彩的四十九億八千五百萬元當然,賽馬會曾經指出,加稅會影響其慈善開支,亦認為現時的博彩稅率已經很高。我想指出,香港的博彩稅率雖然較很多地區為高,但賽馬會有壟斷的優勢。此外,其慈善開支其實也是市民的錢,應審視這些慈善開支是否到位。

確保資源用得其所 提升醫療質素

相比世界各國,香港的醫療服務稱得上價廉物美,醫院管理局(醫管局)轄下的公營醫院住院費用每天只是一百二十元,急症室收費每次亦只是一百八十元。據了解,收費在多年前訂定,只收取膳食費,因此如此便宜。香港在沒有強制醫療供款及維持低稅率的情況下,醫管局能保持低廉收貴,其實已經相當不錯。

現時醫管局轄下有四十三間公立醫院和醫療機構、四十九間專科門診及七十三間普通科門診。截至2020年3月31日,醫管局合共提供約二萬九千張病床,僱員人數約八萬四千人,是一個十分龐大的機構。多年來,特區政府不斷投放大量資源來滿足醫管局的訴求。政府資料顯示,2020-2021年度的醫療經常開支為九百五十九億元,較四年前上升53%;然而,醫管局經常被指服務質素欠佳,依舊面對醫護人手流失及專科輪候時間冗長等問題。

病人輪候時間超長

醫管局資料顯示,2020-2021年度,專科門診穩定新症輪候時間,以內科最長,病人平均輪候六十八星期,其次是耳鼻喉科,平均輪候時間為六十星期,比2018-2019年度的五十五星期更長。至於眼科、外科、婦科的輪候時間,病情穩定者的新症輪候時間分別為五十五、四十一和三十五個星期,亦比2018-2019年度的三十八和三十四星期長。

醫生工作量過重

除此之外,近日亦傳出醫管局有大量人才流失。醫管局資料顯示,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的全職醫生(包括實習醫生及牙醫)流失率為4.6%,而全職護士的流失率為6.5%,較去年同期上升0.9%。據了解,除少量醫生及護士因移民離職外,大部分醫護人員因工作量過大而離職。有曾任職醫管局的專科醫生表示,他們一個早上便要為四十至五十名病人診症,工作量不勝負荷,即使薪酬待遇不錯,也選擇離開。另外,醫管局嚴重缺乏物理治療及臨床心理學等輔助醫療人才,令服務質素每況愈下。由此可見,特區政府在增加醫療開支的同時,病人不滿,醫生又流失,不斷增加資源只會是無底深潭,未能真正解決問題。

為了紓緩醫生人手嚴重短缺(每一千人只有兩名醫生),特區政府修訂《2021年醫生註冊(修訂)條例草案》,已在10月21日在立法會通過,藉以開闢更多途徑讓非本地培訓的醫生來港執業。然而,在2018年修訂《醫生註冊條例》後,截至2021年7月底只有三十三名非本地培訓醫生以有限度執業註冊的形式來港執業,是次的修訂能吸引多少醫生來港仍是未知之數。

加強醫生管理培訓

我認為醫管局的問題不是缺乏資源,而是資源管理需改善。有意見認為醫管局將太多前往市民急症室求診的病人轉到專科,導致專科輪候時間越來越長,其實當中有不少新症是可以分流至家庭醫生處理的。

有很多意見認為,由專科醫生負責管理並不理想。醫管局應該加強醫生在管理上的培訓,讓他們可以用先進的管理理論及策略改善資源運用的成效。醫管局應多提供機會予年輕醫生,保送他們到海外著名學院接受醫療管理訓練。與之同時,要求接受公帑支付專科訓練費用的醫生,承諾他們必須在醫管局服務若干年才可離職,以免不斷流失獲得優秀訓練及富有經驗的專科人才。

加強中醫門診服務 推動基層醫療

為應對人口老化,我認為特區政府應加強中醫門診服務及基層醫療健康護理服務。根據統計處的資料,隨着戰後嬰兒潮出生的人士踏入老年,六十五歲及以上長者的人口推算由2016年的一百一十六萬,即佔總人口的 17%,急升57%至2026年的一百一十八萬,即25%,再上升30%至2036年的二百三十七萬,即31%,屆時每三個人之中便有一人是長者。中醫注重固本培元,蘊含預防醫學的概念,如特區政府大力推行中醫門診服務,將可減少患重症病人的數目,長遠而言可減輕公營醫療系統的負擔。

2017年的《施政報告》提倡設立地區康健中心,推動基層醫療,以減輕醫管局的壓力。現時,全港共有六間分別位於北區、離島、西貢、九龍城、油尖旺和灣仔的地區康健站,及兩間分別位於深水埗和葵青的地區康健中心,為巿民提供各項政府資助的基層醫療健康服務,藉此鼓勵市民預防疾病,加強自我照顧和家居照顧,進一步加強慢性疾病治理的措施,以減少住院需要。然而,地區康健中心沒有家庭醫生駐診,情況並不理想。當局應盡快安排家庭醫生在地區康健中心駐診,以減少市民前往急症室求診的需要。

加強居家護理服務 增加安老院舍數目

另外,醫管局病床長期不足,其中一個原因是大量年長及長期病患者佔用病床,如特區政府能夠加強居家護理服務及增加安老院舍數目,便可以騰空床位,讓真正有需要的病人使用。特區政府可考慮和私營醫療集團合作,為市民提供更多醫療選擇。

我將繼續監察特區政府及醫管局,以確保資源用得其所,同時敦促特區政府多管齊下,以不同的措施,應對人口老化帶來的醫療壓力。醫管局的管理必須進行全面改革,加強培訓管理人才,以徹底改善為人詬病的問題,令市民大眾的健康得到保障,提升公共健康水平。

加強檢疫 盡快與內地通關

受到疫情影響,我們與內地已封關兩年,不論是港人與內地家人團聚、商業或工作往來,或是外商藉香港進入內地拓展生意等等,都受到極大影響,累積了怨懟。今天,恢復正常通關已成為廣大市民最急切的要求。

臘月、冬至及農曆新年快將來臨,特區政府應馬上多管齊下,推出更嚴格的防疫檢疫措施,增強內地對香港防疫措施的信心,以達致早日全面和內地通關:

全面優化「安心出行」程式的功能,與內地系統有機接軌
依法擴充「安心出行」程式的覆蓋範圍,例如強制使用「安心出行」才能出入政府設施、飲食處所及公眾場地
推出「疫苗護照」,市民需接種疫苗才可進出政府設施、飲食處所及公眾場地,以鼓勵更多市民(特別是長者)接種疫苗
嚴格提升「外防輸入」的防線,加強機場、客貨機機組人員,以至海空貨運的檢疫要求,包括增加檢測次數至每一日或三日一檢,壓縮免檢疫入侵社區的風險,堵塞漏洞,把走漏的輸入個案減至零

七大方向提升香港國際地位

憑著港人的拼搏精神及「自由港」的優勢,香港從小小的漁港,漸漸發展成轉口港,再演變成今天全球最重要的國際金融及貿易中心之一。

六十年代起,香港以龐大的貿易額及出口量,發展成世界知名的輕工業中心,在多個製造業領域都取得領先地位,例如紡織及成衣、鞋履、玩具及遊戲機、電子零件、鐘錶等,香港都享譽國際。

香港在回歸前已享獨特國際地位

因此,香港很早已經參與關稅暨貿易總協定General Agreement on Tariffs and Trade (GATT)。回歸前承蒙中央的支持,在1986年香港正式成為GATT的單獨締約方,單獨關稅區地位獲得保障。世界貿易組織World Trade Organisation (WTO) 在1995年成立時,香港便以單獨成員的身份,成為創始成員。

在港英年代,香港已以單獨成員身份參加很多容許以非國家為單位的國際組織,例如世界衛生組織 World Health Organisation (WHO)、亞太經合組織 Asia-Pacific Economic Cooperation (APEC)、太平洋經濟合作組織Pacific Economic Cooperation Council (PECC)及亞洲生產力組織 Asian Productivity Organisation (APO)等。由此可見,香港在回歸前,在國際組織中有獨特角色。

《基本法》保障香港獨特的地位及經濟網絡

在起草《基本法》的過程中,中央政府已深深理解香港擁有十分重要的國際網絡和地位,於是透過《基本法》予以肯定及保留。

《基本法》第七章〈對外事務〉第152條訂明,「對以國家為單位參加的、同香港特別行政區有關的、適當領域的國際組織和國際會議,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可派遣代表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團的成員或以中央人民政府和上述有關國際組織或國際會議允許的身分參加,並以『中國香港』的名義發表意見」。

其中一個重要組織便是國際貨幣基金組織 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 (IMF)。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只容許國家參與,但由於香港擁有自家的貨幣及聯繫匯率,因此能以中國代表團的身份,以「中國香港」名義參加。

至於不以國家為單位參加的國際組織和國際會議,香港特區可以「中國香港」的名義參加,例如自行以正式成員身份參加世界貿易組織 (WTO)、世界海關組織World Customs Organization (WCO)、亞太區經濟合作組織 (APEC)及亞洲開發銀行Asian Development Bank (ADB)等等。

憑著獨特的優勢,香港在回歸前曾經是世界第五大貿易體。香港分別於1994年及1995年開始參與總部位於巴黎的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 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 (OECD)下的貿易委員會和金融市場委員會,回歸後亦繼續以「中國香港」的名義參加,這點非常重要。OECD可以說是二十國集團的智庫,很多稅務措施,例如稅基侵蝕與利潤移轉Base Erosion and Profit Shifting (BEPS)等,都是由OECD制訂的,香港能夠參與其中,反映擁有一定的國際實力。目前,香港特區護照已獲一百六十八個國家賦予免簽安排。

除《基本法》第152條外,亦有其他條文訂明香港的「對外事務」。第153條訂明「中央人民政府根據需要授權或協助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作出適當安排,使其他有關國際協議適用於香港特別行政區」。而《基本法》第 154條訂明,「香港特區政府獲授權簽發其他旅行證件。除香港特區護照外,入境事務處簽發的旅行證件還包括身份證明書和簽證身份書」。

《基本法》第156條訂明,「香港特區可以根據需要在外國設立官方或半官方的經濟和貿易機構」。目前,商務及經濟發展局轄下擁有十四個海外經濟貿易辦事處,覆蓋範圍包括紐約、華盛頓、多倫多、三藩市、柏林、倫敦、布魯塞爾、日內瓦、迪拜、曼谷、雅加達、新加坡、東京及悉尼,涵蓋北美洲、歐洲、中東及亞太區,這些辦事處對於香港鞏固其海外經貿網絡發揮著重要作用。

此外,香港獨特的地理環境及歷史背景,亦造就了龐大的海外華僑網絡。香港有很多海外華僑聚居,加上有不少東南亞的商界翹楚都是來自廣東及福建等地,使香港與菲律賓、印尼及星馬泰等地的華人有緊密的聯繫,也正因如此,香港能配合國家推動「一帶一路」及海上絲綢之路的發展。

《十四五規劃》充分肯定香港的國際地位

香港擁有獨特的國際地位及網絡,人才具國際視野,了解西方的制度及文化,善於與世界各地的人士交流,不論是在商務抑或文化方面,我們都可以協助國家拓展網絡。

在《十四五規劃》中,中央大力支持香港,致力打造香港成為八大國際中心,包括:國際金融中心、國際創新科技中心、亞太區國際法律及解決爭議服務中心、國際航空樞紐、國際貿易中心、國際航運中心、區域知識產權委貿易中心及中外文化藝術交流中心。由此可見,中央十分認同香港在這些方面的成就。

展望將來,香港依然擁有獨特的國際地位,在八大領域中,除鞏固傳統優勢,提升香港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及繼續提升國際航運、貿易及法律地位外,我們將再創新優勢,大力建設創新科技中心,及發展文化藝術交流中心、知識產權的貿易中心和鞏固國際航空樞紐地位,香港未來的發展前景將會非常光明。

發揮區域優勢 說好香港故事

我理解香港嚴厲的檢疫措施影響不少家庭及企業,但是我希望港人明白,特區政府已十分努力做好防疫檢疫工作,以滿足內地的通關要求,希望香港可盡快與內地通關,港人亦可盡快恢復外遊。

長遠而言,我建議特區政府從以下七大方向做起,提升香港的國際地位,讓香港發揮內循環及外循環的優勢:

  1. 持續優化基建設施,更好地與大灣區城市合作,發揮香港獨特的區域優勢。隨著出口量下降,特區政府應與內地其他港口協調,及應盡快研究重置葵涌貨櫃碼頭,釋放土地作其他發展用途。
  2. 提升港人的英語及普通話水平,以持續有效地成為國家及世界各地的溝通橋樑。
  3. 加深理解國際形勢及發展,同時保持香港開放、多元的包容文化,讓香港好好發揮國際文化交流中心的角色。
  4. 善用海外經濟貿易辦事處,拓展香港對外的商業關係及人際網絡。
  5. 廣泛招攬及培育人才,向國際說好中國及香港故事,糾正西方傳媒對國家及香港的不實報導。
  6. 增加特區政府官員在內地政府部門、中國駐外辦事處及國際組織的調派機會,擴闊官員視野,長遠而言有助提升施政效能。
  7. 充分利用港人與海外華僑的龐大商貿網絡,讓香港在「一帶一路」的發展中擔當積極活躍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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